为便于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政府信息,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有关要求,结合南位镇实际,制订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南位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镇政府机构信息;
2.镇政府领导介绍;
3.镇政府规范性文件;
4.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5.镇政府人事任免事项;
6.其他非涉密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过“秦汉新城政府门户网站”(http://qhxc.xixianxinqu.gov.cn/)政务公开专栏公开政务信息。
(2)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三)公开时限
南位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自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南位镇政府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南位镇政府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南位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南位镇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38462003
邮政编码:713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人向南位镇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2)互联网申请。通过秦汉新城政府门户网站(http://qhxc.xixianxinqu.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申请。
为确保及时收到答复,请务必填写正确的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
(三) 申请处理: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街道镇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镇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镇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将根据申请做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镇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