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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发布制度

为进一步展示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最新发展成果,确保新闻发布积极主动、及时准确、客观权威,引导宣传媒体为新区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新闻发言人

(一)新闻发言人组织机构由党工委、管委会首席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言人及管委会综合办负责人、宣传策划中心负责人组成。

(二)管委会工作发言人为首席发言人或受委托的新闻发言人,委托发言人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新闻发言日常工作由宣传策划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发布内容

(一)秦汉新城党工委、管委会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

(二)秦汉新城经济社会最新发展动态和阶段性成果;

(三)秦汉新城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涉及管委会或社会关注的重要工程和热点问题;

(五)发生在秦汉新城范围内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六)秦汉新城或以秦汉新城名义举办的重要活动;

(七)需要发布的其他涉及新城及管委会的重要事项。

三、发布类型

新闻发布具体可采取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书面发布、背景吹风会及通过网站新闻发布、邀请新闻记者参加党工委和管委会有关工作会议、接受记者采访等多种形式进行。

(一)一般性新闻发布(或日常性新闻发布)。由新闻发言人或受委托的管委会综合办负责人、宣传策划中心负责人就区域阶段性、常态性重要政务信息对外进行发布。

(二)专题性新闻发布。涉及秦汉新城不同工作领域的专题性新闻发布,新闻发言人或受委托的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外进行发布。

(三)重要事项新闻发布。涉及到秦汉新城不同工作领域内政策解释、安排部署、重要成就、重大事件的新闻发布,由新闻发言人对外进行发布。

(四)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突发事件发布或报道要在省委、省政府,西咸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秦汉新城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归口管理、部门合作、统一协调的方式进行,由新闻发言人或受委托的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外进行发布。

(五)秦汉新城新闻发布会。为秦汉新城最高级别新闻发布类型。涉及秦汉新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重大事项,由首席发言人或新闻发言人对外进行发布。

(六)秦汉新城各类新闻发布的时间及频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四、工作职责

(一)首席发言人或新闻发言人审查秦汉新城新闻发布的内容、口径并进行新闻发布,接受记者采访。

(二)管委会宣传策划中心为新闻发布工作具体组织单位。全面负责秦汉新城新闻发布的工作计划、具体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工作,联系并邀请新闻媒体及记者,做好舆论监控工作。

(三)管委会其他相关部门为业务责任单位。主要负责提供各类新闻线索和信息,撰写相关新闻资料及新闻发言人发布稿,并受新闻发言人委托对相关专题性新闻对外进行发布。

五、保密审查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管委会宣传策划中心负责秦汉新城新闻发布保密审查工作。

(二)秦汉新城新闻发布保密审查遵循自查和送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相关部门进行自审。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界限不清的新闻发布内容,应当送交有关主管领导及党工委、管委会保密工作业务部门进行审定。

(三)未经批准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党工委、管委会名义和公职身份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组织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对违规发布信息、造成失实和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关责任。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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