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管委会各部门、集团公司、各垂管单位,各镇街: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全面掀起新城生活垃圾分类热潮,经党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在新城范围内开展创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和示范校园、小区、单位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一)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二)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居住区: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别墅、单位家属院、社区服务机构等。
二、时间要求
1.每月月初完成组织申报材料(10号之前)
2.每月月底完成组织考核评选(20号之后)
三、评选名额
各行业管理部门按照每月所管行业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居住区总数的10%比例,申报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单位。
四、创建标准(详细信息见附件)
五、评选程序
(一)创建达标单位
1.新城行业管理部门要指导镇街对应单位做好创建指导,强制督促所管行业按照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创建活动结束后,由镇街行业管理部门报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部门进行创建初审。
2.初审通过后,由新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部门组织新城行业管理部门组成评审组,对创建单位、学校、小区等进行考核验收,验收通过后,由新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部门面向全区通报表彰达标单位,并授牌。
3.达标单位通过考核验收后,对未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将取消达标单位资格,并持续整改,考核验收结果将纳入各单位月考核中。
(二)创建示范单位
1.达标单位验收合格后,由新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部门统一上报西安市城管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西咸新区对示范单位授牌。
2.示范单位通过考核验收后,未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将取消示范单位资格,并持续整改,考核验收结果将纳入各单位月考核中。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创建秦汉新城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和示范学校、单位、小区等,是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有力抓手。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创建活动开展。
(二)真抓实干。各相关单位要从硬件配套、过程管理、实践活动、机制保障等各个方面狠下功夫,严格按照创建标准,真抓实干,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三)公正公平。参加评审的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推荐、考核,确保公平公正,防止出现搞平衡照顾、无原则评选等现象出现,创建评审是客观准确的放映了各相关单位的工作成效。
附件:
秦汉新城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和示范校园创建标准(试行).docx
秦汉新城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和示范单位创建标准(试行).docx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
联系人:王敬东 1535371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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