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就关于创建达标单位的相关事项解释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答: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是为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形成一套成熟的、可复制性的模式,以点带面,更好的带动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申报达标单位的范围有哪些?
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居住区: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别墅、单位家属院、社区服务机构等。
三、申报达标单位的时间?
1.每月月初完成组织申报材料(10号之前)
2.每月月底完成组织考核评选(20号之后)
四、创建达标单位的标准有哪些?
1.秦汉新城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和示范小区创建标准(试行)
2.秦汉新城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和示范校园创建标准(试行)
3.秦汉新城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和示范单位创建标准(试行)详情见附件1、2、3.
五、评选达标单位的程序有哪些?
1.新城行业管理部门指导镇街对应的行业管理部门按照标准创建指导,强制督促所管行业按照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创建活动结束后,由镇街行业管理部门报镇街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部门进行创建初审。
2.初审通过后,由新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部门组织新城行业管理部门组成评审组,对创建单位、学校、小区等进行考核验收,验收通过后,由新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部门统一上报新区和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部门进行示范验收。
秦汉新城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和示范单位创建标准(试行).docx
秦汉新城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和示范校园创建标准(试行).docx
秦汉新城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和示范小区创建标准(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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