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环评管理效能,统筹推进新城疫情防控和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助力新城经济复苏,现就秦汉新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环评审批正面清单
省厅制定了《陕西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以下简称“正面清单”,详见附件),明确了环评豁免管理试点范围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清单实行时间原则上截至2020年9月底。
二、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办理
继续对当前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和医疗机构应急增加的X射线影像设备豁免环评手续,对正面清单内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等13大类33小类项目,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以上建设项目原则上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但不免除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三、推行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
1.落实《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陕环函[2019〕335号)要求,继续开展生猪养殖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加快促进我省生猪生产恢复。
2.按照正面清单明确范围,对原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畜牧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22大类54小类行业项目,纳入环评告知承诺试点。以建设单位自愿申请为原则,在收到建设单位项目实行告知承诺申请、建工建设前签署的告知承诺书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等要件后,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出具审批决定。
附件:1.陕西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pdf
附件1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告知书.docx
附件4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docx
附件5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docx

陕公网安备 611102020002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