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1.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商务和贸易管理工作。
2.负责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前期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
3.负责统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
4.负责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5.负责推进落实中省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统筹推进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关中平原城市群、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西安-咸阳一体化发展等战略规划实施;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负责中央和省级、市级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资金等申报、管理工作;负责规划、管理重大项目建设和生产力布局;负责行业安全相关工作。
7.负责编制新城重点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新城重点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新城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8.负责提出新城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高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等;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9.负责推动新城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有关工作,协调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和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等。
10.组织拟订新城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1.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在新区的统筹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2.负责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贯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落实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和任务。
13.负责上级发展改革管理部门有关能源发展领域的管理协调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电力设施、电能保护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除外)保护工作。
14.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配合各级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15.制定商务贸易及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制定商品市场、商业网点建设及商业设施重点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拟订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发展。
16.按有关规定对零售商促销、家庭服务业、拍卖汽车销售、旧机动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商业单用途预付卡等商贸流通领域特种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经营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
17.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等;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促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18.负责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国家级发展战略和政策规划,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区域经济技术合作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口岸相关工作;负责制定新区会展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发展会展经济及在新区举办的重大会展活动的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1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负责服务贸易试点工作。
20.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国(境)外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做法。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调查以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出口产品贸易摩擦应对和进口产品贸易救济申诉工作,跟踪调查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对相关产业的影响,建立产业安全预警机制。
21.负责统筹推进新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发展和日常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自贸区发展规划与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自贸区产业研究、集群培育及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工作,制定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优惠政策。
22.负责新城统计工作。
23.承办党委、管委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综合科、产业政策研究和项目管理科、商务贸易科、统计中心
三、联系方式
负责人姓名:刘涛 029-3318510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详细地址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A座42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