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21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33185056
通讯地址:咸阳市兰池大道中段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A419
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
1 | 全自动印刷生产线项目 |
秦汉新城窑店街办长电公路毛王村副9号 |
咸阳华盛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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