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12日-2019年2月18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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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
1 | 20 万吨/年连续芳构化装置升级改造项目(一期) | 位于咸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咸阳石油化工 有限公司位于朝阳四路以东,朝阳五路以西,咸铜铁路以南,金旭路以北区。 |
咸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西安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详见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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