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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部

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和建设、文物、人民防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相关规定及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相关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城市建设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建设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参与编制审查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参与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和规划方案的审查;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相关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管理。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指导建筑活动,培育、规范建筑市场,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和行业的监督管理;监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章的执行落实工作;负责施工图审查管理和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和工程设计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人员、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4.负责建筑节能推进及管理工作,负责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与市场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项目,推进节能降耗;负责建筑新技术新材料及建设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散装水泥(含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预制构件)质量安全、扬尘防治管理工作;负责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负责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计划,组织制定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标准。

5.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辖区内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及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辖区内交通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负责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完善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体系,拟订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和实施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建设和分配计划。

7.拟订房地产开发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房地产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和引导房地产行业发展;牵头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调控措施、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开展房地产市场综合统计监测、分析,提供动态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推进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负责房屋交易和政策性房屋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公示;负责规范房屋租赁管理秩序;负责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房屋物业服务行业管理,监督指导新城物业管理行政监管工作、统筹物业保修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文物保护和利用、安全管理和博物馆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配合基本建设的文物审批手续审核转报工作;组织、指导、监督不可移动文物的日常管理、维修保护和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相关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文物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指导、管理、监督博物馆业务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管理的宣传、科研工作;组织、协调文物相关产业发展有关工作。

9.负责人民防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防工程的立项、审查、验收及质量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做好人民防空相关规划、防空袭预案编制工作,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组织实施;落实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的要求;负责人防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利用新城人防系统设施和资源,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开展防空防灾知识教育;战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袭斗争。

10.研究拟订新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投资计划的编制实施及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落实,负责改造项目安置和资产移交工作。

11.新城消防工程管理办公室设在开发建设部,负责指导督促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建筑及消防法律法规;负责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抽查工作;负责配合新区开展火灾调查工作;做好消防审查验收资料归档管理工作;负责处置建设工程消防违法案件。

12.负责PPP模式推广和项目管理,项目投资建设模式、融资模式创新;负责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试点;负责特色小镇创建等方面工作。

13.负责新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14.配合新区做好相关建设工作。

15.承办党委、管委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房屋管理科、保障房管理科、物业管理科、村镇建设科、工程招标科、建筑业管理科、文物科等

三、联系电话

负责人姓名:白刚 029-3318516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详细地址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管理委员会B座315室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兰池大道中段

电话:029-33185000 邮编:712000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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