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办、各预算单位、各街镇:
为进一步优化新区营商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现将西咸新区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新城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工作安排
新城各部门(单位)于2021年3月19日前将本部门、本系统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和清理情况报送新城财政局;自查和清理情况发至指定邮箱:502565396@qq.com。
二、工作要求
(一)新城各预算单位要按照财政部通知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各主管预算单位要统筹安排,督促本部门、本系统所属预算单位扎实开展专项清理,做到不遗漏、不隐瞒,切实清理到位。新城财政局将对本级单位清理结果进行核查,对核查发现的漏报、清理不到位等问题予以通报。
(二)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通过邮箱反映违规设立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情况。举报邮箱:502565396@qq.com
附件: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财政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