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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秦汉新城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办法》

一、主要目的

旨在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理顺了项目从研判、洽谈、签约、审批、开工建设到投产达效、交付使用等全流程、各环节工作责任和重点任务,形成项目全流程跟踪、全过程服务、全方位诉求闭环,着力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提升项目管理服务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总则,共3条。一是明确办法适用的范围,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二是将社会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划分为招商、审批、建设、运行和退出5个阶段。三是为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建立环环相扣、实时跟踪、动态管理的推进体系,并为项目生成个性化服务清单,在每一个阶段明确一个牵头部门,每一个节点都确定一名服务专员,由政务中心为每个项目确定首席服务员负责各阶段的衔接工作;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作,上下联动,做好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各项服务工作,为项目落地竣工达产提供保障。

(二)社会投资类项目(5个阶段):招商落地阶段由招商部门牵头负责项目签约落地相关工作;各责任部门根据新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规划和各项惠企政策等,为招商部门提供洽谈意见,为促进项目落地提供政策支持保障。项目签订投资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各招商部门将项目移交至文旅大健康产业发展部(投资服务中心),由其负责为签约项目提供服务保障工作,文旅大健康产业发展部(投资服务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将签约项目需要办理的各项审批手续转政务服务(秦汉)中心统一协调办理。审批阶段按照审批流程将项目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分别由政务服务(秦汉)中心、自然资源(秦汉)工作部、开发建设部牵头负责做好各阶段手续审批工作,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控制在2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涉及文物手续办理的项目原则上报批时间不超过3个月。建设阶段由开发建设部牵头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的监管;负责开展建设工程消防、人防、海绵城市、附属绿化、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等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各责任部门负责各自职责权限内事项的办理和服务。运营阶段由政务服务(秦汉)中心负责统筹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见的困难和相关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加强与企业联系沟通,发挥助企联络和帮办代办服务作用,积极开展各项助企活动。项目退出由原招商主体负责监督企业履行项目投资合同情况,对存在违约情况的企业追究责任或解除合同。党政办公室、自然资源(秦汉)工作部、市场监管分局等责任部门协助做好项目退出的法律服务、企业注销等各项工作。移交管理项目建成投产后,由文旅大健康产业发展部(投资服务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后续服务。项目若因企业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出现停工、停业等情况时,由原招商主体及文旅大健康产业发展部(投资服务中心)共同负责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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