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审计人员应达到的道德水准,加强审计队伍建设,自觉维护审计人员职业形象,制定本准则。
1、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工作制度,全面适当地履行审计职责。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
2、审计人员在工作中,不仅要保持形式上的独立、更要保持实质上的独立,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相关利益方。
3、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对象存在可能损害其独立性的利害关系时,应当采取回避等必要措施。
4、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其分析、判断和客观性。
5、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相关内部审计规定,合理应用会计准则、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6、审计人员对有关业务形成审计结论或提出管理建议时,应当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为依据,不得对未审事项发表意见,不得对涉及的未来事项作出保证性陈述。
7、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和违反规定行为的,审计人员应按照内部审计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出适当处理或提出改进建议。
8、审计人员应对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并不得利用其为自己和第三方谋取私利。
9、审计人员对审计计划、档案资料等审计相关问题,不得向被审计对象及其他人员泄密。
10、不得出现其他有损审计人员职业形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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