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道路环境,打造更加清爽靓丽的新城环境,新城管委会制定《秦汉新城绿化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实施确定范围
市政道路、学校、医院企业自建及已征收未进行拍卖的各相关地块等要求的绿化区域。
二、具体任务
1.全区各类教育机构、医疗机构、体育机构等各单位内部绿化环境污染整治。
责任单位:教育卫体局
2.全区人力资源机构、社会救助机构、社会福利事业机构、军人服务机构、慈善机构、社区服务管理机构等各单位绿化环境污染整治。
责任单位:人社民政局
3.全区房地产行业、居民小区、物业行业、房屋中介机构等各单位绿化环境污染工作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4.全区所辖保洁区域内道路环境污染及举报内容的分配、协调、落实。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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