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党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大厅 互动交流 招商引资 风华秦汉 专题专栏

解读《关于打造充满活力的人才集群进一步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

秦汉新城于2023年9月4日印发了《关于打造充满活力的人才集群进一步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该措施可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为奖励支持对象、奖励支持措施和相关要求。

一、奖励支持对象

1.经秦汉申报认定的西安市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

2.经秦汉申报认定的省级专家,包括省“特支计划”杰出人才、“三秦英才引进计划”人才、“三秦英才特殊支持计划”人才等;

3.秦创原6类创新人才;

4.经秦汉申报认定的在企业工作的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

5.秦汉新城企业招引或来新城自主创业的博士、硕士毕业生;

6.秦汉新城五上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四类企业”),秦汉新城企业家联合会成员企业。

二、奖励支持措施

(一)高层次人才

省级专家、秦创原创新人才可享受西安市地方级领军人才待遇。

1.个人贡献度奖励:参照高层次人才上一年度在新城贡献度予以一定资金奖励,奖励时限自人才认定当月起,连续奖励3年。

2.安居政策:人才在新城范围内购买住房的,在新区安居政策补贴基础上按分级可叠加享受不超过购房金额50%,分别为最高4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购房补贴,在新城范围内租房居住的,可分别享受5万元、4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租房补贴;入住秦汉人才公寓的人才,租金由新城全额承担,最长3年。

3.交通出行:人才在新区范围内购买乘用车的,可享受3万元的一次性购车补贴;为人才提供每年1000元的一次性停车补贴。

4.酒店入住服务:人才入住新城内酒店的,可享受一年最高20天免房费服务。

5.畅游服务:人才(及同行不超过5人)可享受新城辖区所有付费参观旅游景点免门票服务(全年不超过3000元),公益类景点优先保障服务;在西安市内各旅游景点旅游的提供优先协调买票服务,按人才分级每年给予不高于5000元、3000元、2000元的旅游补贴。

6.医疗保健:人才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按人才分级可享受每年总额不超过10000元、5000元和3000元的健康医疗补贴。

7.培训补贴:人才开展深造提升的按分级可分别享受不超过培训费用50%、30%、10%,最高5万元、4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培训补贴。

8.关怀慰问:设立秦汉新城“人才关怀周”,为人才提供“家乡味道”特色美食餐饮或赠送家乡礼物服务;在人才生日之际送上专属祝福和礼物。

9.子女教育:人才子女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按照人才分级给予每年最高3000元、2000元、1000元的一次性研学补贴。

10.人才金融服务:为人才个人贷款提供贴息服务,按人才分级贷款额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最高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内,据实全额贴息,每人限贴一次。

11.家政服务:人才购买家政服务(包括保姆、钟点工、护工),按人才分级可分别享受每月最高3000元、2000元、1000元家政服务补贴(优先雇用新城辖区内家政人员),最长3年。

12.文化推广使者:人才可参与成为新城辖区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守护推广使者,每年可免费获得不超过2000元的秦汉文创产品用于推广。

13.人才农场:为有意愿的人才提供免费“半亩田”蔬菜水果种植区,服务于人才开展个性化种植,享受新城专业工作人员托种托管服务;或享受每月一次有机果蔬、食品免费上门配送服务。

14.人才服务及表彰:

(1)为人才配备人才服务专员,提供政策解读、政策兑现全流程帮办代办等“一对一”管家式、“26℃工作法”服务。

(2)定期开展人才联谊活动,对新城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进行公开表彰,并发放价值3万元一次性“秦才闪耀”奖。

(二)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

1.安居政策:在新城范围内租房居住的,可分别享受每月最高1000元、500元的租房补贴,最长3年。

2.交通出行:为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提供每年300元额度的人才交通卡,最长3年。

3.医疗保健:为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提供每年最高1000元的体检补贴。

(三)硕博人才

1.安居政策:新城企业招引或来新城自主创业的博士、硕士毕业生在新城范围内购房的,可分别享受最高10万元、4万元的购房补贴及辖区房地产企业尊才爱才联盟提供的人才特享优惠。

2.交通出行:新城企业招引或来新城自主创业的博士、硕士毕业生在新区范围内购买乘用车的,可分别享受5000元、3000元的一次性购车补贴。

(四)企业奖励支持措施

秦汉新城五上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四类企业”),秦汉新城企业家联合会成员企业

1.子女教育:新城四类企业及企业家联合会成员企业管理层及员工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就近统筹协调入学或每年给予500元的一次性研学补贴。

2.人才活动补贴:支持新城四类企业及企业家联合会成员企业举办人才沙龙、主题论坛、项目路演、人才培训、制定行业标准等人才服务活动,活动支出8万元以内的根据实际支出给予最高4万元一次性补贴,活动支出超过8万元的按照实际支出的60%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举办主题论坛(峰会)等大型人才活动的,单次补贴最高30万元。同一家单位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五)人才引育奖励

1.辖区企业全职引进培育人才且在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之内认定为西安市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的,按分级给予企业60万元、50万元、40万元补贴,认定为秦创原创新人才的给予企业20万元补贴,超过一年的分别按照上述补贴金额的50%给予企业补贴。

2.辖区企业柔性引进人才且在签订服务协议一年之内认定为西安市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的,按分级给予企业50万元、40万元、30万元补贴,认定为秦创原创新人才的给予企业10万元补贴,超过一年的分别按照上述补贴金额的50%给予企业补贴。

3.辖区各类孵化器公司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合作等方式招引的柔性人才,经新城认定为西安市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的,按分级给予孵化器企业2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贴,认定为秦创原创新人才给予孵化器2万元补贴。

4.新城主导产业(文化旅游、大健康、自动驾驶及其上下游产业、先进制造)及新一代新兴产业相关企业每成功认定1名西安市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含秦创原人才),企业及人才分别可享受5万元、3万元、1万元认定补贴。

5.西安市高层次人才主动推荐并招引人才来新城就业创业且在一年之内认定为西安市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的,给予人才及被认定人才各1万元一次性“以才引才”奖励。

6.对新城企业招引或来新城自主创业的博士、硕士毕业生工作超过2年的,分别给予个人5万元、2万元一次性补贴;对海外留学归国博士、硕士毕业生工作超过2年的,再分别给予个人1万元、5000元一次性补贴。

7.新城四类企业及企业家联合会成员企业新招录员工、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有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最高10万元。

三、相关要求

1.本措施中涉及的相关支持补贴资金,除明确规定按照一次性、每月、每年发放的,其余均按照4:3:3比例,分3年发放。

2.本措施中的补贴措施与现执行的新区人才措施有重复、交叉的,按照“重复叠加享受”的原则执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3.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政策资金,一经发现,按照失信惩戒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本措施由秦汉新城党委人才办会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释。

5.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兰池大道中段

电话:029-33185000 邮编:712000 网站地图

陕ICP备17019321号-3 网站标识码:6190000005 陕公网安备 611102020002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