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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2017-2018 年秋冬季铁腕治霾攻坚行动补充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2017-2018年秋冬季铁腕治霾攻坚行动补充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2017-2018年秋冬季铁腕治霾攻坚行动补充方案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秋冬季铁腕治霾攻坚行动补充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17〕351号)要求,为了对标落实,扎实推进秦汉新城今冬明春铁腕治霾行动深入开展,在“冬33条”的基础上,秦汉新城特制定补充方案如下。

一、全力削减煤炭消耗

进一步巩固散煤整治成果。加快推进农村煤改气、煤改电及天然气管网入村进户工作,确保农村居民日常供应及冬季取暖问题得到改善。全力保障电、气供应,同时规范清洁煤配送中心的正常运行,严格煤炭质量及定期进行煤质检验工作。确保居民用上放心煤、安全煤。利用微博、微信、政务公开、街镇广播、流动宣传车等进行煤改气、煤改电、煤改清洁能源的宣传工作。督促规上企业按照要求完成减煤任务。

牵头领导:陈 辉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局

二、开展农业生产设施燃煤替代

清理农业大棚、畜禽舍等燃煤设施,用清洁能源替代。

牵头领导:杨占成

牵头单位:农林水和交通工作局

三、严格落实冬防期扬尘防治措施

按照冬防期“禁土令”相关规定,除机场轻轨项目、市政抢修和抢险工程外的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涉土石方错峰生产、停产等响应措施。在建工地、商混作业的重大民生工程及重点项目确需施工的,应按规定程序逐级申报,经西咸治霾办审批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启动重污染天气(蓝、黄、橙、红)应急响应,在建工地、商混站迅速落实站要按照要求加强自身内部硬件建设。

牵头领导:孙 楠

牵头单位:规划建设局

四、严控道路扬尘污染

按照白天以“湿法作业”为主,晚上以“吸尘作业”为主的原则,科学制定冬季道路保洁方案。在气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气温在3℃以上),原则上每天对城市主要道路开展不少于3次的冲洒水保洁作业,当气温低于3℃时(含3℃),禁止道路冲洒水作业,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大冲洗活动。道路两侧裸露地面绿化、硬化和苫盖等必须严格落实防尘措施。严控和缩减建筑垃圾堆场施工作业面,作业面要平整、压实,全部覆盖防尘网并合理安排洒水降尘。

牵头领导:孙 楠

牵头单位: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五、严查渣土运输车辆违法行为

实施渣土清运车辆全密闭、全时段监控。公安分局、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要切实落实联合设卡检查、机动巡查,对冒顶装载、带泥上路、沿路遗撒、乱倾乱倒等行为一经发现,高限处罚,取消车辆清运资格,并追溯所属建设、施工、运输单位相关责任。综合执法和城乡管理每日向治霾办上报已审批的渣土清运车辆所属企业、清运项目名称、消纳场所名称、车辆数、行车时段和路线。

牵头领导:孙 楠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和城乡管理局

六、强化工业堆场扬尘管控

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要求,督导各类工业堆场落实防尘规定并规范装卸运输环节的操作管理,对存在问题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一律责令停产整改。

牵头领导:孙 楠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局

七、严控高排放车辆上路行驶

严格落实“冬防期”机动车限行管控措施。制定高污染车辆禁行管控措施,在高速路出口和进入城市主城区主要道路设置卡口,开展货车超标排放综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超标排放车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关联暂停相关从业资质和许可;对超排问题突出车辆品牌型号、车辆所在排放检验机构、所属运输企业等,建立“黑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曝光并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落实低速汽车及载货柴油车禁限行规定,开展各类综合执法检查,加强超标排放和冒黑烟车辆管控,除核发通行证车辆外,原则上禁止低速汽车及载货柴油车进入主城区。

牵头领导:孙 楠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

八、强化对汽修、4S店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对辖区机动车维修行业(4S店)对其配烤漆房、废气处理工艺落实、固体废物存放进行定期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凡涉及喷漆、烘干作业的,必须有专业的密闭厂房,并配备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收集系统,确保达标排放;对已治理完成的喷漆处理工艺,要求定期更换过滤棉、活性炭,保存更换购买记录、票据及危险转移联单等。(建议过滤棉更换周期为1-2个月,活性炭更换周期为3-4个月。定期进行监测(每年至少1次)。

牵头领导:杨占成

牵头单位:农林水和交通工作局、环境保护局

九、加强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管理

重点排污单位实施烟气自动监控全覆盖,对超标排放企业实施即超即罚,停产整治;对未能完成整改的,采暖季期间涉气生产线一律停产整改;对自动监测数据传输率低、多次出现企业超标排放的单位,高限按日计罚。加快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将企业持证排污纳入执法检查重要内容,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和未按证排污的,依法予以处罚,实施停产整治,对拒不改正的实施按日计罚。将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企业,按照无治污设施非法排污,依法予以处罚,实施停产整治。对未完成重点行业VOCS治理改造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并纳入冬季错峰生产范围。

牵头领导:孙 楠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局

十、重点行业实施错峰生产

按照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秦汉新城2017年冬防期间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及错峰运输实施方案》的通知(秦汉办字〔2017〕94号)要求,严格落实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整治措施。其中水泥建材黄色预警期间减产减排30%,橙色以上预警全部停产。平板玻璃、电力生产及销售、化工行业、(甲醇的生产、销售、甲醇汽油)有色光电,黄色预警期间减产减排20%,橙色预警减产减排30%,红色预警减产减排50%。

重大民生保障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由发展改革局汇总、环境保护局认定,在排放达标及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经管委会批准,并报西咸管委会备案后,可不列入停限产名单。

牵头领导:陈 辉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

十一、控制物料运输污染

结合行业错峰生产要求,做好电力、化工、有色金属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筛查,制定“一厂一策”的“冬防期”错峰运输实施方案,督导用车企业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和调度,合理安排运力,保障“冬防期”国Ⅵ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

牵头领导:陈 辉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局

十二、提高煤炭铁路货运占比

督导燃煤电厂、煤化工、玻璃等用煤大户合理制定“冬防期”储煤运煤计划,优化货运结构,协调铁路部门,大幅提高铁路运煤占比,用煤大户单位冬防期铁路运煤占比要达到80%以上或同比提高30%,降低重型货车运煤占比和频次,减少运煤车辆二次污染。

牵头领导:陈 辉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局

为保障上述12条补充措施及“冬33条”落到实处,新城治霾办各责任单位要做到“七个到位”。

一是责任落实要到位。进一步夯实属地管理责任。各街镇是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担当意识,以问题为导向,对标抓落实。不断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牵头部门是行业监管的责任主体,要按照 “1+10”专项行动方案和冬防攻坚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全面开展自查,对任务进度较慢的要发预警函,加强调度、督导和攻坚力度,倒排工期、限期完成,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治霾办要加强指导与综合协调,实施严格的考核评价制度,在新城形成更强有力的工作合力。

二是网格化管理要到位。加快构建自上而下的智能监控体系和自下而上的网格监管体系,完善有针对性的环境智能网格化综合解决方案,实现科学有效指导治霾。推动三级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让网格化监管真正发挥监督管理、巡查检查、处置上报作用,切实做到污染问题在一线发现,违法问题在一线处理、整改问题在一线推进。

三是督查督办到位。承担“冬33条”和本方案任务的牵头部门,必须建立24小时领导带队督导检查制度并严格落实,每周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上报治霾办;治霾办围绕直接影响空气质量的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实施重点督查、集中督查和下沉督查。督查时发现突出问题,直接督办相关单位及街镇,并进行责任追究;未按要求进行责任追究的,移交新城纪检部门,纪检部门进行追责问效;凡省级督察发现的大气污染问题,实行“五个一律”:一律关停整改,一律高限处罚,一律追责问责,一律新城通报,一律媒体曝光。

四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要到位。坚持“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原则,以《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为依据,采取强化督查、问题交办、机动巡查、公开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严查突出环境问题,对“无手续”“无证”“无治污设施”的企业将重拳出击,高限按日计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到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五是应急管控要到位。新城治霾办统一进行全天候24小时应急值守调度,环境保护局、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和城乡管理局、农林水和交通工作局等重点行业牵头部门必须落实各自24小时领导带队检查制度,按照治霾办的调度指令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并及时反馈督查工作信息,对执行调度指令不力的部门移送监察局进行问责。

六是量化问责要到位。严格落实“1+10”组合方案和“冬33条”,对方案中明确的重点任务,一律严格执行到位。对中、省、市秋冬季污染源整治交叉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及工作滞后、推进不力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由纪检部门启动问责程序,并约谈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

七是舆情引导和宣传教育要到位。各牵头部门和各街办(镇)要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充分运用网站、手机APP、微信等新媒介,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时发布大气污染防治主要措施,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曝光违法排污企业,公示各类污染源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信箱等,畅通公众参与和监督、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主动参与、积极支持治污降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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