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 1 | 陕西逸轩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2020年3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职工食堂进行复工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食堂库房内有6包十三香麻辣鲜调味料超过保质期(102克每袋)及1袋玉米粉(25公斤)已变质生虫。 |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根据《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权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规定处罚。 |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秦汉新城分局 | 2020.3.24 | 秦汉市监处字[2020]11号 | 1、没收十三香麻辣鲜调味料6包(102克每袋)、玉米粉1袋(25公斤); 2、罚款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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