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 1 | 秦汉新城新鸿都超市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 2020年6月18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秦汉新城新鸿都超市销售的原味散装瓜子进行了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秦汉新城分局 | 2020.9.14 | 秦汉市监处字[2020]68号 | 没收剩余的4.02公斤不合格瓜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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