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部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33185056
通讯地址: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厦1616室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批复时间 |
| 1 | 年产120万立方米混凝土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西咸秦汉审准〔2022〕43号 | 2022年12月8日 |
| 2 | 陕西合为商品混凝土扩建项目 | 西咸秦汉审准〔2022〕44号 | 2022年12月8日 |
| 3 | 咸阳鼎立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西咸秦汉审准〔2022〕42号 | 2022年12月8日 |
| 4 | 密度计量检定实验室项目 | 西咸秦汉审准〔2022〕50号 | 2022年12月20日 |
关于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关于年产120万立方米混凝土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陕公网安备 611102020002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