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部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33185056
通讯地址: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厦1614室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批复时间 |
| 1 | 航空零部件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 秦汉审服准〔2022〕1号 | 2022年1月26日 |
| 2 | 陕西大河粉业有限公司燃气锅炉项目 | 秦汉审服准〔2022〕3号 | 2022年2月21日 |
| 3 | 蒸压粉煤灰标砖技改项目 | 秦汉政服准〔2022〕3号 | 2022年3月24日 |
| 4 | 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工具研发制造中心含油废水处理项目 | 秦汉政服准〔2022〕4号 | 2022年3月24日 |
关于陕西大河粉业有限公司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陕公网安备 611102020002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