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8年8月23日至8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为2018年8月23日-2017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33185056
通讯地址:咸阳市兰池大道中段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A41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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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新城优质煤配送中心项目 |
秦汉新城双照街办南上召高干渠北侧 |
咸阳开源煤炭运输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封闭煤场加工车间一间及相关辅助设备,配套设施包括办公区、原材料堆放场、宿舍等 | 咸阳开源煤炭运输有限公司 | (一)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固废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统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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