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8年8月30日至9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为2018年8月30日-2017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33185056
通讯地址:咸阳市兰池大道中段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A41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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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1.5万吨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项目 |
秦汉新城咸铜铁路以北,宝姜石化以东 |
陕西明安能源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综合楼(内设办公营业用房、库房)、液化石油气储存设施、罐装生产用房及其他辅助设施。 | 陕西中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一)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固废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液化气残液储存于残液灌内,交由陕西宏恩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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