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环保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8年9月3日至9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为2018年9月3日-2017年9月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33185056
通讯地址:咸阳市兰池大道中段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A41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
1 | 秦汉新城蓝成环保建材厂水性铝膏生产项目 | 秦汉新城窑店镇 | 秦汉新城蓝城环保建材厂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用房及其他配套设施 | 西安正桓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一)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二)固废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气包装材料存至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卖,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
2 | 年产3000万条复合编织袋生产线项目 | 秦汉新城双照街办陇南刘村口 | 陕西苏秦彩塑制品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综合办公楼及公用辅助工程。 | 陕西华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一)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密闭车间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二)固废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送往垃圾填埋场处置;砌块废渣和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原料回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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