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环保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8年9月7日至9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为2018年9月7日-2017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33185056
通讯地址:咸阳市兰池大道中段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A41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
1 | 蓝池宇洁洗涤厂项目 | 秦汉新城正阳街办兰池二路东段 | 陕西蓝池宇洁洗涤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一层厂房(局部二层位于厂房东侧,为办公区),设全自动化洗涤设备两套,高端医疗及工服洗涤全自动化设备一套,烘干熨烫生产设备一套及其他配套设施 | 陕西蓝池宇洁洗涤服务有限公司 | (一)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震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二)固废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洗涤用品包装桶、包装袋收集后综合外售利用;废棉絮人工定期清除并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污泥定期清掏后,现场压滤浓缩后密闭运输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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