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环保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8年9月14日至9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为2018年9月14日-2017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33185056
通讯地址:咸阳市兰池大道中段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A41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
1 | 生产基地项目 | 秦汉新城朝阳六路以西、咸铜铁路以南、咸红路以北区域 | 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厂房、办公食堂等其他配套设施 | 北京中地泓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 (一)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震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二)固废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边角料、废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2 | 北斗导航用微波介质材料产业化项目 | 秦汉新城周陵新兴产业园天宫一路东段10#-3 | 陕西华星电子开发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微波介质材料生产线、微波介质材料验证线等其他配套公用设施 | 陕西绿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一)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二)固废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产固废处理出售有资质单位处置、回用生产工序等;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食堂废油脂外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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