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现将受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16日—2019年5月29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环境保护局
电 话:029-33185056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道中段秦汉新城管委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
1 | 陕西象道集装箱中心项目 | 秦汉新城金旭路东段 | 陕西象道物流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陕公网安备 611102020002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