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验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固体废物部分)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9-33185056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道中段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A408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
1 | 东风小康4S店建设项目 | 秦汉新城双照办 | 西咸新区鑫康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陕西中测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陕公网安备 611102020002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