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单咸食药检(2024)NO:XASP202408770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中,西咸新区佳源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企业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1.西咸新区佳源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
2.不合格项目:铜绿假单胞菌项目
3.抽检日期:2024年11月13日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西咸新区佳源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标准包装饮用水》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桶装饮用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给予处罚;鉴于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二级食品召回,制定召回计划,成立不合格食品召回领导小组,并立即停业整顿,查找问题原因并予以整改,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依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决定对其在从轻行政处罚的幅度范围内予以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352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陕西咸市监处罚〔2025〕3004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当事人自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属于水桶清洁不到位。当事人整改措施:一是发布召回公告;二是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三是加强员工管理制度落实,严把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我局要求当事人加强企业管理,加强对员工的培训,牢牢抓住关键风险点的防控,现已整改完毕。
我局已对当事人进行了整改复查,当事人已整改到位。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秦汉新城分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