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单XBJ24610127756032346WC不合格餐具检验报告中,秦汉新城阿依舍清真饭店2024年11月7日消毒使用的杯子,经抽样检验,大肠杆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秦汉新城阿依舍清真饭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1.秦汉新城阿依舍清真饭店消毒的杯子
2.不合格项目:大肠杆菌项目
3.生产日期:2024年11月7日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秦汉新城阿依舍清真饭店生产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第五项”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规定进行处罚。
结合案件情况,我局决定给予以下处罚:警告;
(处罚决定书文号:陕西咸市监处罚〔2024〕3059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企业自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系因清洗消毒不彻底,导致大肠杆菌超标。针对此问题,企业迅速采取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对消毒柜进行升级整修;二是严格贯彻落实消毒制度,确保执行到位,明确责任到人,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秦汉新城分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