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单XBJ23610127756030468、XBJ23610127756030464、XBJ23610127756030466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中,西咸新区秦汉新城京鑫盒便利店销售的谷米吧、豇豆、香蕉经抽样检验,谷米吧糖精钠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要求、豇豆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香蕉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京鑫盒便利店销售的谷米吧、豇豆、香蕉
2.不合格项目:糖精钠项目、豇豆倍硫磷项目、吡虫啉项目
3.抽检日期:2023年8月22日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京鑫盒便利店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给予处罚;但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处理期间能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处理,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提供了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如实其说明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于处罚情形,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将违法线索移交供货商所在地监管部门处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陕西咸市监处罚〔2023〕3069号_)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当事人自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属于生产环节、种植环节控制不当导致。当事人整改措施:一是发布召回公告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二是立即停止采购和销售不合格产品;三是加强进货查验管理制度落实,严把进货查验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秦汉新城分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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