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单XBJ236101277502332574、XBJ236101277502332575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中,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幼儿园2023年9月5日消毒生产的盘子、碗,经抽样检验,大肠杆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幼儿园消毒的盘子、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1.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幼儿园消毒的盘子、碗。
2.不合格项目:大肠杆菌项目。
3.抽检日期:2023年9月5日。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幼儿园生产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第五项”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规定进行处罚。
结合案件情况,我局决定给予以下处罚:
警告;
(处罚决定书文号:陕西咸市监处罚〔2023〕3055号_)
(处罚决定书文号:陕西咸市监处罚〔2023〕3056号_)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幼儿园自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是由于消毒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大肠杆菌超标。对此幼儿园立即整改,一是立即对消毒柜升级整修;二是严格落实消毒制度,落实到位,责任到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秦汉新城分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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