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新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现将近期移交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解答如下:
一、关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在西安市参保,但移交到西安市的退休人员相关服务问题
对于以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企业所在地等移交原则移交至西安市的国企退休人员,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在西安市参保的,不能享受相关养老和医疗保险服务。
二、关于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移交问题
由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
三、关于享受离休待遇的老工人移交问题
此类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
四、关于退休人员以公务员身份退休,并且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移交问题
此类人员不属于本次移交范围。
五、关于改制和依法破产的企业移交方式
原国有企业改制退出国有性质前已退休的人员,由现企业负责办理移交手续。国有企业已破产或关闭注销前已退休人员,由同级国有企业主管部门或托管机构按移交工作流程办理移交手续。
六、关于厂办大集体退休人员移交问题
此类人员纳入本次移交范围,按移交工作流程办理移交手续。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