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党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大厅 互动交流 招商引资 风华秦汉 专题专栏

秦汉新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秦汉新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以及新城党委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新区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秦汉新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八大整治”,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50条、我市60条、新区70条具体举措以及新城65条具体举措,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消除安全责任不清造成的风险失守,着力消减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实施十大行动,使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红线意识更加强烈,责任更加明晰,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提升,“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促发展”的主观能动性显著增强,安全生产制度化、常态化、具体化“三化”管理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提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新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到2024年底,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全面建立,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底,重大事故隐患增量有效遏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建立形成一批制度性、示范性成果,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更加有力;到2026年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机制常态化运行,影响安全发展的诸多深层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

二、工作机构

按照国家省市和新区要求,成立秦汉新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由新城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安委会主任)任组长,新城党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安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新城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工作专班主要职责: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新区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新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新城安委办,由新城安委办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综合组、督导组和信息组三个工作小组,负责专班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牵头负责新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跟踪督办重点工作。

三、任务分工

新城安委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以及新城党委管委会安排部署,统筹做好新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下简称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各部门各单位依据新城实施方案和省市新区上级业务部门工作要求,分别制定本部门本系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秦汉集团、产发集团、党政办公室、组织和人力资源部、发展和经济运行部、财政金融部、开发建设部、安全监管部、先进制造产业发展部、文旅和大健康产业发展部、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秦汉)工作部、新区生态环境局(秦汉)工作部、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秦汉)工作部、大健康产业园发展中心、自动驾驶产业园发展中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新区教育体育局(秦汉)工作部等19个部门单位,负责在实施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十大行动”,采取工程性、项目性、制度性的措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政许可、科技兴安、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监管执法、保障措施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并做到本部门领域管理(监管)全覆盖;“八大整治”由行业监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单位做好配合,同步开展整治,确保工作任务不落空。新城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已部署开展的安全整治行动,按照原有安排继续推进。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十大行动”

1.开展新城党委管委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1压实工作责任。2024年,全面规范并建立新城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新城安委办每年初制定下发年度任务清单。把党政领导干部落实治本攻坚责任情况纳入党委管委会督查督办重要内容,将履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党政领导干部述职和考核内容,并作为确定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

2组织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考核长效机制,组织部门会同安监部门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必修课程,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评定学习效果,评定为不合格的建议组织考核部门取消评优资格;分年度开设“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提升培训班”,科学设置课程学分,每人每年原则上不少于20个必修学时,参训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3推进真督实查。按照以上率下、层层传导的工作要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每季度、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四不两直”检查,直奔一线,直插现场,督导检查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上级通报、移交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属地主要负责同志要及时协调和督促整改。

2.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4组织参加新城集中教育培训。组织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专题教育培训。2024年,重点完成对燃气、危化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完成对金属冶炼等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完成对建设施工领域安全责任人、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新城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年度行业系统安全教育培训,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水平。

5分级组织行业领域教育培训。对中央及地方党校、国家、省市新区有关部门安全教育培训未覆盖到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由新城各部门明确参训对象,逐年度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分批次组织开展危化品、金属冶炼、建材、燃气、校园、民爆、文化旅游、特种设备、体育场馆、油气长输管线、市政、电力、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商业综合体、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专题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半年培训覆盖率超过50%,年度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6提升教育培训质量。坚持以考促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结束时,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评定学习效果,评定为不合格的人员要重新参加教育培训考试。有关部门要将教育培训情况抄送新城安委办,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在本系统予以公开通报。

3.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运用行动

7提升标准体系。新城有关部门及时跟进掌握国家和省市新区层面各行业领域最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出台的配套解读文件、重点检查事项清单、排查标准,2024年6月底前,针对性制(修)订、完善或落实宣讲检查指引、指南、摘编等配套解读文件;制定出台本行业领域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待上级明确清单后及时修改完善。

8强化学习运用。巩固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经常性采取专题讲座、专家辅导、案例剖析、网络答题、视频解读等线上线下形式,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对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推动行业领域部门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人人学标准、人人懂标准、人人用标准。

4.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9强化源头治理。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新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结合实际制定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项目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未通过安全风险评估会商的发展规划原则上不得发布。

10加强排查整治。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危化品、燃气、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11严格挂牌督办。参照《陕西省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办法(试行)》《西安市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办法(试行)》,健全新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挂牌督办制度,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审核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每半年至少挂牌督办1批重大事故隐患,每月跟踪调度并通报整治进展情况。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

12坚持动态清零。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按照上级要求配合做好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公开作出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承诺。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延期整改超过1个月或者3个月内有2项及延期的,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5.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安全工程治理行动

13推进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实施一批安全科技工程和项目,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建筑施工、能源、消防、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分级建成并申报一批安全发展示范基层单位,带动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14推广先进技术装备。严格执行国家《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加大危化品、工贸、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报废、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危化品、烟花爆竹、军工、民爆、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将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等场所区域消防设施设备改造纳入城市更新行动,推广安装城市消防远程监控、消防通道监测预警、火眼可视图像等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推进道路运输车辆安装应用主动安全装置。

15加强安全工程治理。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3个月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消防审验手续不全或缺失、消防审验技术服务造假、工程建设中违规进场不合格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2025年底前,实现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6.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6提升重点岗位人员安全技能。推动危化品、建筑施工、金属冶炼、民爆、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进国家“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应用,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用工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对标国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标准,对新城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2024年底前清退一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

17提升一线员工安全素质。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按照省市新区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持续推动“西咸新区安全生产线上培训系统”运用,落实“集中考、一线测、季通报”“逢查必考、逢进必考”等措施,严格执行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实习学生、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18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掌握应急装备设施使用方法。从业人员不熟悉避险逃生路线或者不能熟练使用紧急自救装备的,不得安排上岗作业。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应急救援装备,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7.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9全面推进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国家和全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2024年试点建设,对标国家和我省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2025年底前实现各类大中型企业三级标准化全覆盖,2026年全面启动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危化品、建筑施工、工贸等行业领域每年选树不少于3家新城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落实国家和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方面的激励政策。

20持续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深入实施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扩面、提质、联网、增效”工程,按照全省和全市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地方标准和运行指南,督促企业按照标准建好、用好双重预防机制。按照全市要求运用好双重预防机制平台和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推动企业与行业监管部门系统数据互联互通。2024年底前,危化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企业力争完成双重预防管理信息系统与全省双重预防机制平台联网。2025年底前,重点工贸企业全覆盖注册使用全省双重预防机制平台。2026年底前,力争实现各行业领域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覆盖、数据全面联网,形成安全风险全面受控、事故隐患有效治理的常态长效运行模式。

21持续推动企业开展54321活动按照“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持续深入、务求实效”的要求,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持续深入开展“54321”活动(“五查、四会、三卡、两课、一承诺”),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指导。各行业领域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此为契机,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以点带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抓源头、抓基础,从根本上解决隐患问题,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8.开展安全生产帮扶指导和精准执法行动

22开展帮扶指导。对连续发生2起生产安全亡人事故或者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部门,由新城安委办进行督导帮扶。按照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在特殊时期、关键时段向各自行业领域的高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场所)派驻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专家队伍开展驻点盯守、指导帮扶。全面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督促保险机构加大对投保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培训服务力度。

23强化精准执法。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较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新城范围内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比赛。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24建强执法队伍。充分发挥新城安全监管作用,统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配齐专业执法人员,建强执法队伍,强化责任落实,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第一时间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机制,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全面提高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25提升执法能力。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按照全国统一部署,结合中央党校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组织新城监管执法人员集中参加跟班培训。按照全国统一执法培训教材,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新城有关部门在2024年底前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新城购买服务辅助推行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

26注重社会监督。健全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及瞒报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安全意识。

9.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7加强全民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持续开展并不断丰富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内容,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对辖区内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制作安全警示宣传片,用身边事故在新城范围内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加强与省市主流媒体合作,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

28普及安全法律法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依托学习交流论坛、普法活动、标准化活动创建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新媒体等各类媒介,采取专题、专片、访谈、知识竞赛和擂台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让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

29开展安全示范创建。扎实做好危化、工贸、建筑、文旅等领域示范创建申报工作,建设树立一批“平安工程”“平安景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向国家级、省级、市级、新区级推选,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10.开展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落实行动

(31)全链条落实责任。落实新城《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社会事务职能事权》等文件要求,逐年签订安全生产部门目标责任书,推动新城各行业部门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清单;落实《秦汉新城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制度》,结合新城实际,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制定《秦汉新城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并推进落实;严格参照《陕西省省级部门及中央驻陕有关单位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暂行规定》,加快出台新城全链条责任规定,一体落实《秦汉新城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明确治本攻坚重点工作任务;定期召开部门党委会议或工作会,研究解决治本攻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照“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牵头组织推动原则,于2024年底前制定出台本级部门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对安全生产监管或管理职责不明确的新兴行业、领域,由新城安委办联络新城组织部门及时明确监督管理部门,压实“一件事”牵头责任,严防安全风险失控漏管。

(31)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安委办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成员单位,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完善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每月按时向新城安委会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体系,建立并落实学习培训、工作例会、督导检查、会商研判、警示提醒、考核评价、问责追责等工作机制。聚焦治本攻坚重点任务,每月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每年对下级对口部门和直属单位治本攻坚任务进展情况全面考核评价。落实《秦汉新城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工作制度》有关要求,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向新城安委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履职情况。

(二)开展“八大整治”

1.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聚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着力整治未经审批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超期试生产,在现役化工装置上进行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装置设施带“病”运行,具有爆炸性风险的场所区域人员聚集,无证上岗、无证作业,特殊作业、检维修及开停车等重点环节安全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随意停用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等安全设施,随意摘除、关闭安全联锁设施,防冻凝、防爆炸、防中毒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2.工商贸安全整治工业围绕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钢铁(8项)、铝加工(7项)、粉尘涉爆(6项)和有限空间作业(4项)重点内容,着力整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机构缺失、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环、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应急演练走过场等突出问题。紧盯涉易燃易爆粉尘场所、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场所、高温熔融金属场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安全措施;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特种作业审批和作业监护制度,严防盲目施救。商贸业重点对商业综合体内餐饮、商场、超市、娱乐场所(项目)、消控、特种设备等重点区域开展检查,持续推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联合检查;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者加强安全管理,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消防安全整治。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指南(试行)》《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做到风险自知自查自改及公示承诺;深化“九小场所”、老旧小区、老旧商场等消防隐患突出场所消防专项整治,持续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强化消防安全检查,聚焦“六个重点”,全面更新、完善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工业企业、养老院、医院场所的底数,掌握基础信息,扭转底数不清晰、风险不托底的被动局面,开展起底式大排查、大整治。

4.建设工程安全整治。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落实班前“8—10分钟”安全教育,将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和岗位职责建设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必备内容;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针对塔吊、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临时用电用火、施工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非法分包、转包工程,违法改建扩建和挂靠、无证上岗、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教育培训不到位、未批先建、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到位。聚焦集中开工的重点项目、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工地临时搭建工棚等场所,严查临时用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违规用电用火等违法违规行为。

5.城镇燃气安全整治。针对无证经营、非法经营、违规充装、非法掺混二甲醚、占压燃气管道、生产和销售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燃气具及配件、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和使用燃气、擅自改装和拆除燃气设施、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具和连接管、餐饮等经营场所未规范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器、违法违规使用醇基燃料等突出问题,聚焦企业经营、生产充装、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生产流通使用等重点环节,以及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6.文化和旅游安全整治。加强假日旅游安全和文化市场安全监管,加强A级景区内的旅游新业态的安全监管力度;聚焦室内冰雪活动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室内密闭场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抓好大型游乐设施、景区机动车辆等相关设施定期检测、日常运行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加大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监管,消除逃生通道锁闭、消防设施不完备不完好等问题隐患。加强旅游包车监管,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强化重点时段消防安全重点场所整治。

7.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加强特种设备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压力管道、气瓶、老旧住宅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推广“保险+服务”模式,提升电梯、气瓶责任保险覆盖率。持续提升新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构建

检验检测更加规范、风险识别更加精准、防控措施更加有效、隐患整治更加扎实、社会参与更加广泛、应急体系更加完备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体系。

8.有限空间整治。结合有限空间作业易发生缺氧窒息、中毒、燃爆、高处坠落等事故特点,重点围绕地下有限空间、地上有限空间、密闭设备等,进一步摸清有限空间作业底数,掌握安全生产现状,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信息台账;督促涉有限空间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五、实施步骤

新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从2024年2月至2026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15日前)。制定印发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安排部署。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及时安排部署,于2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新城安委办。

(二)全面实施(2024年2月15日至2026年10月)。聚焦“十大行动”“八大整治”,逐一制定年度计划和重点任务台账,建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月调度表和重大事故隐患清单、重要制度机制清单、安全提升工程清单等“一表三清单”,挂图作战、对表推进、对账销号。全面推进2024年治本攻坚“十大行动”,有效消减重点行业领域一批重大安全风险,消除一批重大事故隐患,2025年重点实施一批安全提升工程,形成一批重要制度性成果,2026年培育一批新城应急特色品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2026年11月至12月)。全面评估总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和特色亮点,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固化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治理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分季度总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每年3月5日、6月5日、9月5日前报送新城安委办,12月1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情况;2026年11月15日前报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工作情况,由新安委办汇总形成新城工作报告,上报新党委管委会和新区安委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推动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要加强跟踪分析、督促指导,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新城分管负责同志汇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情况。安监部要牵头抓总,协调完成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既定任务,指导创新完成符合新城实际的自选任务。党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将定期听取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汇报,现场督导检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跨辖区、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新城安委会将成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

(二)加大安全投入。各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特别是财政金融部要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为完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提供保障;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谋划,落实整治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三)完善法规制度。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要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积极培育发展安全生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要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标准,因地制宜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

(四)强化正向激励。各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充实配备安全生产人员力量。组织和人力资源部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五)强化考核检查。新城安委会将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检查重点,拉开考核梯次并如实向新城党委管委会报告,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优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责任问效,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兰池大道中段

电话:029-33185000 邮编:712000 网站地图

陕ICP备17019321号-3 网站标识码:6190000005 陕公网安备 611102020002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