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住房租赁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催生了一些行业乱象,致使部分业主和租客利益受损。又到“3·15”消费者权益日,在房屋租赁时,你可能会遇到哪些“雷”?又该如何避“雷”少走弯路?
防范“不良中介” 谨慎选择租赁企业
“不良中介”随意涨租、“二房东”违约转租、“二房东”卷款跑路、房源描述失真……有一些业主租客被“不良中介”欺骗。那么业主委托出租房屋、租客承租房屋时,怎么去找正规的住房租赁企业呢?
一查企业工商登记情况,是否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看企业是否在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完成开业信息报备,是否开设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三要通过网络等多渠道了解企业市场口碑和客户反映。
四要实地查看企业经营场所和运营情况。
租赁合同要备案 明确权益免纠纷
合同内容模糊不清或缺少重要内容,使租赁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对合同内容理解产生偏差或无合同履行依据等情况,导致扣押押金、维修推诿等租赁纠纷频出。
租赁交易时推荐使用《西安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登录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租赁合同网签。签订合同前,务必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内容,对租金支付、押金退还、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的约定要清晰明了,额外签订的补充协议要特别留意,双方作出的口头承诺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与租赁企业签订租赁合同时不能只有业务员签字,确认租赁合同上要有租赁企业公章。
警惕 “长收短付”“高收低租” 租赁资金要监管
“长收短付”指租赁企业收取租客租金周期长于给付业主租金周期。“高收低租”指租赁企业支付业主的租金高于收取租客的租金。“长收短付”常与“高收低租”结合,租赁企业与业主签订长期限(一年以上)短支付周期(月付或季付)高价格租金的房屋收储合同,再以低价吸引租客一次性支付长期租金。租赁企业通过诱人价格快速扩张抢占市场积累资金,一旦资金链断裂,租客虽已支付房租给租赁企业,但业主方却无租可收,业主租客两端利益都会受损。
业主要多了解周边同户型房屋出租价格,警惕以高租金回报甚至加价收房。租客要高度警惕一次性预付3个月以上租金或租金大幅优惠的宣传,尽量选择短期支付房租(如月或季度支付),避免一次性预付较大额度的房租,降低自身权益受损风险。当出租方为租赁企业时,要按规定进行租赁交易资金监管。应将房租和押金转入由企业在监管银行开立的存量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切勿向合同约定之外的企业账户、业务员个人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支付款项。
谨防不明不白被贷款 防范“租金贷”
“租金贷”使用租客个人信用向机构申请贷款支付房租,贷款机构一次性将一年或更长周期的房租以发放贷款的形式打入租赁企业账户,某些租赁企业却以月付、季付等短周期支付业主租金,造成了租客与业主的资金期限错配,形成资金池用于盲目扩张或其他高风险投资。一旦资金流供给出现短缺,整个资金链就会断裂,企业面临破产。此时,业主已无法按时收到租赁企业的租金,但租客仍需履行合同继续偿还贷款,同时面临贷款合同不易撤销、退租时难以退贷、贷款逾期失信等多重风险。
租客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留意租赁合同中有无“租金贷”相关条款或内容,还要仔细甄别下载第三方APP,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个人信用申请“租金贷”。
拒绝“隔断房”“群租房” 减少隐患更安全
“隔断房”“群租房”在一套房屋内违规改造建筑结构私建隔断墙,使房屋打破原本设计结构形成的若干小间,分别按间出租或按床位出租。“隔断房”“群租房”减少人均居住面积,影响采光与通风,堵塞房屋的消防疏散通道,改变用电线路,居住安全性、舒适度无法保障。
“隔断房”“群租房”居住面积狭小,存在重大的消防和安全隐患,危害人身安全,违法违规,不符合《西安市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租房时,应选择未违规改造保持原有结构的房屋,减少安全隐患。
(来源: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