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秦汉新城文物局的主要职表是负责新城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及报件。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中、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有关文物的法律、法规、规则和方针、政策。拟定新城文物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监督实施。 2.负责审核、审批或申报新城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古建筑维修项目。负责新城文物遗址公园的保护管理与建设工作。
3.贯彻执行文物、博物馆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新城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4.协调新城文物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文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
5.负责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及保护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新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
6.指导、协调新城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开展文物对外交流,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文物进出境的审核、报批工作。
7.负责新城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申报工作。依法监督和管理文物的流通,负责文物复制品管理、流散文物征集等工作。
8.管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并监督使用。
9.负责统筹规划新城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养。组织指导文物、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工作。
10.负责文物相关产业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
11.承办管委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重点任务
1.积极配合项目单位完成新建、违建项目的报建工作,主动配合省市文物部门,按照国家文物局意见做好相关工作。
2.完成秦咸阳宫遗址博物馆安技防工程。
3.加快推进秦汉文物系统基层馆所改革工作。
4.完成胡登州墓环境治理工程。
5.完成长陵博物馆展陈方案设计。
6.完成渭陵、安陵邑保护展示项目方案编制。
7.配合做好五陵原片区概念规划编制工作及省级以上文保单位的栽桩亮界工作。
8.全年组织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不少于3次,文物知识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
9.不定期组织文物安全巡查工作,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文物犯罪活动专项行动。
10.加大对基本建设中文物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一般任务
1.认真完成管委会督办事项。
2.文物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有文物安全预案,有年度培训计划、工作人员责任明确。
3.结合文物保护相关节日、普法日,做好文物保护、文物保护法律宣传等工作。
4.做好文物保护区片内的文物安全巡查、文物勘探调查、考古发掘及有关工程建设项目衔接配合等工作,负责制定新城区域文物保护规划、文物项目编制申报实施等。
5.在本辖区推行文物安全责任制,建立符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的文物安全制度,实施网格化管理,逐级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为部门汇总预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0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咸阳市渭城区周陵文物管理所 |
2 | 咸阳市渭城区汉延陵文物管理所 |
3 | 咸阳市渭城区安陵文物管理所 |
4 | 秦咸阳宫遗址博物馆 |
5 | 咸阳市渭城区渭陵文物管理所 |
6 | 咸阳市渭城区汉康陵文物管理所 |
7 | 咸阳市渭城区汉义陵文物管理所 |
8 | 咸阳市渭城区长陵文物管理所 |
9 | 咸阳市秦都区平陵文物管理所 |
10 | 咸阳市渭城区文物稽查大队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08人;实有人员108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0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1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部分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总体收入为1,544.87万元,2017年本部门总体收入为718.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26.74万元,增加115%。增加原因主要是因为划转至新城后,人员工资增加,工作及办公经费增加,增加巡查车辆,办公设备及管所提升、修缮,文保员经费增加等。
2018年本部门总体支出为1,544.87万元,2017年本部门总体支出为718.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26.74万元,增加115%。增加原因主要是因为划转至新城后,人员工资增加,工作及办公经费增加,增加巡查车辆,办公设备及管所提升、修缮,文保员经费增加等。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总体收入为1,544.87万元,2017年本部门总体收入为718.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26.74万元,增加115%。增加原因主要是因为划转至新城后,人员工资增加,工作及办公经费增加,增加巡查车辆,办公设备及管所提升、修缮,文保员经费增加等。
2018年本部门总体支出为1,544.87万元,2017年本部门总体支出为718.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26.74万元,增加115%。增加原因主要是因为划转至新城后,人员工资增加,工作及办公经费增加,增加巡查车辆,办公设备及管所提升、修缮,文保员经费增加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①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中,2018年为1,544.87万元,2017年为718.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26.74万元,增加115%。。
②增减幅度:相比2017年度增加826.74万元,增加115%。
③增减原因:增加原因主要是因为划转至新城后,人员工资增加,工作及办公经费增加,增加巡查车辆,办公设备及管所提升、修缮,文保员经费增加等。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2018年年初预算1,544.87万元,本单位2017年预算718.13万元。相比2017年度增加826.74万元,增加115%。
2018年预算1,544.8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53.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49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为消防支出20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53.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11.8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5.26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2018年年初预算1,544.87万元,本单位2017年预算718.13万元。相比2017年度增加826.74万元,增加115%。
2018年预算1,54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8.62万元,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为436.26万元。
基本支出1,108.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2.06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125.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51.31万元。
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为436.2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7.2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万元,机关服务0.3万元,文物保护244.236万元,其他文物支出11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为67.48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费用63万元,公务接待支出4.48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无,并已公开空表。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共12类144项,共123.17万元。具体包含消防电瓶车2台20万元,小轿车11辆77万元,台式计算机26台12.25万元,电话机1部0.05万元,打印机6台0.8万元,传真机1个0.2万元,空调机13个3.7万元,家具用具50套3.47万元,多功能一体机4台1.75万元,电视机1台0.3万元,电冰箱1台0.29万元,公务服装、鞋帽及配饰3.36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财政拨款购买各类所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陕公网安备 611102020002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