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主要职责
秦汉新城文物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新城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及报件。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中、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有关文物的法律、法规、规则和方针、政策。拟定新城文物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监督实施。
2.负责审核、审批或申报新城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古建筑维修项目。负责新城文物遗址公园的保护管理与建设工作。
3.贯彻执行文物、博物馆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新城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4.协调新城文物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文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
5.负责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及保护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新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
6.指导、协调新城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开展文物对外交流,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文物进出境的审核、报批工作。
7.负责新城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申报工作。依法监督和管理文物的流通,负责文物复制品管理、流散文物征集等工作。
8.管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并监督使用。
9.负责统筹规划新城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养。组织指导文物、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工作。
10.负责文物相关产业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
11.承办管委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汇总决算不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0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秦咸阳宫遗址博物馆 |
2 | 咸阳市渭城区汉延陵文物管理所 |
3 | 咸阳市渭城区周陵文物管理所 |
4 | 咸阳市渭城区安陵文物管理所 |
5 | 咸阳市渭城区渭陵文物管理所 |
6 | 咸阳市渭城区汉康陵文物管理所 |
7 | 咸阳市渭城区汉义陵文物管理所 |
8 | 咸阳市渭城区长陵文物管理所 |
9 | 咸阳市秦都区平陵文物管理所 |
10 | 咸阳市渭城区文物稽查大队 |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12人;实有人员108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08人。

四、2017 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机要保密、文稿起草和公文处理工作,做到办理及时、准确、安全、规范。
2、做好督查二级单位日常工作,做好重大活动、上级领导检查调研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3、抓好各项会议确定事项,及时完成各级领导交办事项和群众反映问题的督查落实工作,提高督查质量,推进工作落实。
4、强化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基层应急管理,推进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做好群众来访工作,协助领导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机关日常管理,对各科室及二级单位实行目标责任考核,不断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单位收入支出总体为693.32万元。2016年度收支673.92万元。比上一年度增加了19.4万元,增幅2.88%。主要是因为整体划转后因政策地域不同执行标准有所提高。收入、支出全部为财政补助收入,支出中占比最大为职工薪酬支出。职工薪酬支出为609.63万元。占总支出的87.9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80.06万元,占总支出的12.07%。收入中占比最大的为职工薪酬的财政补助收入,收入为609.63万元。占总支出的87.93%。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额为:693.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3.32万元,无其他收入。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支出总额为:693.32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17.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4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51万元。

(二)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本部门总体收支为693.32万元,2016年度收支673.92万元。比上一年度增加了19.4万元,增幅2.88%。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3.32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17.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4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5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3.32万元,基本支出:689.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9.6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0.06万元。项目支出:3.63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 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6.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三)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04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5.92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了18.88万元,减少了72.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04万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比上年决算增加无变化,原因本单位无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支0万元。
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与比上年决算增加无变化,原因本单位无外事接待支出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0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比上年决算增加无变化,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费用
(2)公共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04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5.92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了18.88万元,减少了72.84%。主要原因为依照上级文件要求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对陵圆展示编制规划项目进行了绩效管理,从结果显示,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级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陕公网安备 611102020002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