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党委政法工作部召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党委政法工作部副部长王卫主持,党委宣传部、党委政法工作部、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规划建设局、教育卫体局、人社民政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物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会。
王卫主持会议
党委政法工作部副部长朱泉锋宣读《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定: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印制、发放其他任何形式的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法,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二、西咸新区行政执法证件的颁发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秦汉新城司法局在西咸新区司法局的统一指导下,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核发和管理工作;三、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集中培训和资格考试由西咸新区、秦汉新城两级司法行政机构牵头,申领执法证件的部门具体负责。
随后,王卫和朱泉锋向各个执法单位业务骨干发放执法证。
会议最后,李寅榕律师对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就《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与行政执法规范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专题培训。(党委政法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