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央和省级、市级要求,秦汉新城依法治区办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10月底,在辖区范围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执法领域存在的“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突出问题线索。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不正确履行法定管辖职责问题。重点整治执法部门对本行业法定职责认识模糊,部门之间、辖区之间相互推诿导致出现执法“飞地”和监管“盲区”,执法履职不严谨,怠于执法、越权执法等问题。
(七)企业、群众诉求渠道不畅通问题。重点整治执法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能主动深入企业、群众听取意见建议,与企业、司乘人员面对面交流较少,对群众投诉举报回应迟缓,一些案件久拖不决,积案较多等问题。
(八)源头治理意识不强,监管执法过于被动问题。重点整治对趋势性、苗头性违法问题分析研判不及时,预防措施不到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疏于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对行政相对人缺少教育引导,未将违法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导致违法苗头演变为实际违法行为,个别案件演变为多发性案件等问题。
(九)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意识不强问题。重点整治执法过程中公正文明意识不强,执法缺乏人性化等问题。在执法中着重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优化新城法治化营商环境。
(十)未严格履行执法程序问题。重点整治执法部门在执法的立案、审批、决定等环节中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办理,尤其是涉及查封、扣押、吊销资质证照等重大执法案件的执法程序履行不完整、不及时、不严谨等问题。
(十一)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强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人员法治观念淡薄、法律知识储备不足,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执法本领不强,不注重学习积累,底子不扎实,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不按程序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证件随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笔录记录不规范,未完全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等问题。
(十二)执法“牟利”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人员趋利执法、权钱交易、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
(十三)其他有关问题。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出现的其他问题。
二、受理问题线索的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三、受理问题线索的渠道
(一)电话:029-33185330
(二)邮箱:qinhansf@163.com
四、注意事项
(一)围绕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反映问题线索,尽可能提供问题的发生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并在来信来电时备注或说明“专项整治”,以便受理部门核实查办。
(二)反映问题线索要实事求是,事实清楚,内容真实,并请提供反映人的身份信息、单位(或地址)、联系方式等情况。我们将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反映问题线索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提出意见建议!感谢社会公众对秦汉新城管委会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领域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委员会
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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