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接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根据陕西省环境监测站、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和市“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研判会商预测,2023年1月13日至17日,受较强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有利,西安市空气质量以良为主。
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市重污染应急办发[2023]5号)及《秦汉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版)》(秦汉重污染应急办发〔2022〕5号)文件要求,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经新城指挥部办公室同意,于2023年1月13日8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步终止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单位密切关注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强化日常执法检查,积极主动应对不利气象天气,降低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新城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于1月16日(星期一)10时前书面盖章报送本轮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评估报告。
秦汉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
2023年1月12日

陕公网安备 611102020002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