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加强土地利用管理,现对正阳大道以东、兰池三路以南的现状道路用地,面积36579.45平方米土地权属是否存在异议进行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若对公示的使用权人、相邻权人及界址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至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秦汉)工作部(兰池大道秦汉新城管委会B301办公室,联系人:王女士33185151),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确定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为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
附件:公示图.pdf
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秦汉)工作部
2025年8月7日

陕公网安备 611102020002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