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未来赋轩汽车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与原陕西省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合同编号:XXZY-2020C-62-QH-2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XXQH-2015-017,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面积22.79亩。按照合同约定,你公司应于2020年11月17日之前缴纳全部出让金2730万元,目前已缴纳1365万元(其中保证金600万元),尚有1365万元未缴纳。
自2020年至今,我局向你公司多次发送催缴通知书,由于你方人员拒不出面签收,且长期处于失联状态,我局联合税务部门通过张贴公告、邮寄等方式均催缴无果。限你公司自收到本通告之日起7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及因欠缴所产生的违约金。逾期仍未缴纳,我局将依法按程序下发征缴决定。
特此告知。
陕西省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7日

陕公网安备 611102020002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