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劳务派遣机构:
为做好秦汉新城2024年度劳务派遣机构的年度报告工作,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规定,现就有关劳务派遣机构年度报告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前,劳务派遣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工商注册地址在秦汉新城的劳务派遣机构和已备案的劳务派遣机构分公司。
二、年报内容
(一)经营情况以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的情况。
(三)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
(四)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五)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
(六)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旅行法定义务的情况。
(七)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
三、年报方式
统一采取线上填报,各机构使用浏览器访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xars12333.cn/#/index(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访问系统,详见操作手册)
四、年报时间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2月19日前,登录系统填报有关经营情况。
(二)第二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3月26日前,在系统内上传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五、工作要求
各劳务派遣机构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将相关材料按时报送,组织和人力资源部将对提交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进行核验,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督,并将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核验结果情况将作为以后是否准予劳务派遣单位延续行政许可的主要依据。对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经营情况报告的,将依法对该劳务派遣机构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改正。
联系人:董熙雨 联系电话:33185117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