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52号)和《陕西省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陕西咸人社民发〔2018〕190号)精神,经个人申请,工作单位推荐,秦汉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审核,认定付冲冲等3名同志具有工程系列初级职称任职资格。
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2日-1月8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反映(电话:33185117,地址:秦汉新城管委会B座204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