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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无事不扰、有事必应”营商环境申报企业“白名单”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无事不扰、有事必应”监管服务,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最大限度减少扰企现象,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全新推出《企业“白名单”动态管理制度》。

企业“白名单”是秦汉新城各行业主管部门、执法检查单位对符合条件企业按规定程序纳入优化监管的企业名录。凡申报成功被纳入“白名单”的企业,除被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案件线索、专项检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原则上6个月内新城各部门不得主动实施现场检查。

一、适用范围及对象

秦汉新城辖区各行业规模以上及中小微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请纳入“白名单”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地、实际经营地或纳税在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的企业法人;

(二)近一年内未因违法行为被任何行政执法单位施以行政强制或给予重大行政处罚,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等事故的企业;

(三)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视企业合规建设,建立健全防范识别应对违法违规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企业及其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等要求,遵守我国签署或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条约等;

(五)按时依法缴纳各种税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六)规上企业、行业重点企业或者获得国家、省、市评选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且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稳定,优先纳入“白名单”。

出现以下情形的,将移出“白名单”并重点监管:

一经发现“白名单”企业出现不符合任一纳入条件情形的,经相关部门核查无误,即时移出“白名单”并告知企业及相关单位,同时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对象且一年内不得再行申报。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

四、申报途径

新城辖区企业可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助企联络员或拨打“96611”企业服务专线等渠道进行申报。

五、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以下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三)企业自荐表(文末扫码下载)。

六、公示公布

企业“白名单”申报评审工作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原则,经秦汉新城各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则进行公布。

扫码下载填写企业自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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