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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王**
信件编码: GPPS202208142251
来信时间:2022-08-14 07:2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秦汉新城公租房价格
信件内容:
希望全面了解秦汉新城的公租房自2018年以来的价格及变动情况。 同时希望了解申请公租房人群的资格认定标准和申请条件和流程。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秦汉新城党政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2-08-18 09:39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委会的关注。收到您的留言,我们十分重视。    

       关于您反映希望了解秦汉新城公租房自2018年以来租金价格的变动情况及公租房申请人资格认定标准、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2018年以来租金变动情况

2018年到2020年4月,秦汉新城公租房租金分别为8元/㎡·月和5元/㎡·月。其中带家具的房屋租金为8元/㎡·月,不带家具房屋租金为5元/㎡·月。2020年4月,秦汉新城管委会调整了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保障对象和租金标准依规定同步调整。执行阶梯租赁标准,根据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情况、住房情况认定租金标准。符合中等收入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租金为5元/㎡·月,符合低等收入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租金为3元/㎡·月,不符合收入条件的家庭,租金为10元/㎡·月。

二、申请人资格认定标准、申请条件

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租赁1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一)本地户籍。收入符合城镇中等以下或低收入家庭条件;申请人及其子女、父母等家庭成员在新城辖区内名下无宅基地(不包含因城改、棚户区改造征收后无住房的)、无商品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陕西省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

因地质灾害、危房改造导致自有住房需改造或新建的,可根据本办法申请一套租赁住房,过渡至自有住房建成。

(二)外地户籍。收入符合城镇中等以下或低收入家庭条件; 在新城辖区内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且就业单位营业执照的发证部门是秦汉新城工商登记机关;申请人及其子女、父母等家庭成员在秦汉新城辖区内名下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陕西省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符合其它条件但不符合收入条件的,可按照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规定的闲置房源调配规则申请。

三、申请流程

居民申请租用公共租赁住房,根据《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附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申请人在秦汉新城官网自行下载申请表。申请人将申请表等资料提交到用工单位所在辖区的街道办事处公租房管理部门,秦汉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再次感谢您的留言,欢迎您继续关注和支持秦汉新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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