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先生:
您好!您通过政务信息管理平台提交的诉求(信件编号为GPPS2021112903L4)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网民咨询,其因工作调动从山东调到西咸新区工作,符合学历落户条件,现在想让小孩跟着就读,小孩现在就读初二,请问需要什么材料?
二、办理结果
1.按照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2.根据《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转学相关规定,如您有意向转学,请及时和相关学校联系,如该学校有空余学位,且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即可办理转学。如该学校无空余学位,则由教育卫体局协调至其他相对较近且有学位的学校。
3.办理转学程序。学生转学由其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转入学校通过“全国学籍查询”功能,确认学生学籍信息,在系统内上传监护人签字的“转学申请”和佐证材料后(户籍迁移、父母工作变动等),即可发起转学申请,报上一级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学生在转学前,家长有义务提前向转出学校说明转学情况,并商定纸质学籍档案的转接方式。
4.按照规定,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如有疑问,请致电38037712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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