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先生:
您好!您通过政务信息管理平台提交的诉求(信件编号为GPPS20062780FX)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户籍是莲湖区的,已经在秦汉中学学区范围内购房但没有落户的业主,可以凭购房合同去秦汉中学报名吗?
二、办理结果
1.按照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2.在秦汉中学学区范围内购房但没有落户的业主,不可以凭购房合同去秦汉中学报名。
3.目前,秦汉新城综治办已下发《关于做好秦汉新城辖区房地产项目业主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紧急通知》,辖区内房地产项目业主持购房合同或购房缴费发票于6月30日前到公安局秦汉分局办理集体户落户手续,于7月3日前持集体户相关手续到指定资审点办理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手续。如资料准备齐全,即可办理入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教育卫体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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