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委会网站的关注。收到您的留言,我们十分重视。
您咨询的问题:2020年4月,秦汉新城管委会调整了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保障对象和租金标准依规定同步调整。1.执行阶梯租赁标准,根据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情况、住房情况认定租金标准; 2.根据国家、陕西省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意见,拆迁过渡户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无法申请低等收入家庭、中等收入家庭条件; 3.过渡费发放政策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无直接或间接关系,安置房分配及过渡费发放请咨询秦汉新城征地拆迁办公室。 4.根据已签订的《秦汉新城租赁型保障房租赁合同》第十六条,“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法规政策调整,本合同与之有抵触的部分以调整后的法规政策为准”,因此,新规发布后,原合同租金标准统一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如有疑问,可致电秦汉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咨询,电话3318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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