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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钱**
信件编码: GPPS200319O11G
来信时间:2020-03-19 12:1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开发商以疫情为借口再次延期交房
信件内容:
本人于2018年6月与力高.宝格丽天悦华府签订购房合同,约定2019年12月30日前交房。2019年12月20日,天悦华府开发商 咸阳保荣实业有限公司给业主发布延期交付告知函,此次告知函中明确告知因项目验收手续原因,不能如期交房,延期至2020年3月30日前交房。 2020年3月18日,开发商再次发布延期交房的通知书,然后此次延期,开发商打着疫情的旗号,明目张胆的借用疫情来为自己开脱责任,广大业主理解疫情防控的重要性,但开发商如以疫情不能开工为借口来为自己减免责任,我们是肯定不会同意的。 此次疫情,大家都始料不及,然而如以疫情为不可抗力来作为自己再次延期交房的借口,减免开发商自身的责任,跟利用疫情发国难财的人又又什么区别。 诉求:1.拒绝开发商以疫情为借口开脱责任,明确第一次延期和第二次延期的具体原因。 2.拒绝第二次延期通知书中关于疫情为不可抗力的说辞,如果疫情爆发在2019年12月30日前,我承认这属于不可抗力;然而疫情是在第一次延期中爆发的,如再以此作为不可抗力因素,实在有违大众对不可抗力的认知。因此要求开发商的延期交房通知书更改措辞。 3.要求开发商明确具体交房时间,违约责任,违约赔偿问题。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秦汉新城
回复时间:2020-03-25 10:13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委会网站的关注。收到您的留言,我们十分重视。

您咨询的问题:由咸阳保荣实业公司开发建设的力高宝格丽天悦华府项目37#、38#、41#、42#楼,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计划于2019年12月30日交付。2020年1月初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陕西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企业停工停产,疫情复工后大部分外地劳务仍无法及时进场施工,建筑建材及设备设施亦无法按期供货,导致项目37#、38#、41#、42#楼无法交付业主。经自然资源局派专人极力帮扶,现力高宝格丽天悦华府项目已全面复工,计划2020年5月10日交付。经约谈咸阳保荣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法律规定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履行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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