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5日,接到管委会舆情转办单,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1.按照《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划片、免试、就近”原则进行招生。
2.每一年学校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和实际居住情况,按照“住、户一致”的原则来进行招生,且划分的学区每一年都会调整。
特此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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