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领导好,我从去年10月在秦汉新城兰池佳苑小区2号楼2单元1001户承租政府的公租房和我家人在此居住,由于今年西安市社保局下发的文件中说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缴纳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所以我就想给我家人办理此医保,让家人也享受下咱大西安的福利,然后我去咨询相关部门说需要提供居住证,后来我就去正阳派出所咨询,派出所的民警说需要兰池佳苑物业出具家人的居住证明,11.13日下午我去兰池物业给我家人开具居住证明,可是物业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说住保中心不让给公租房业主开此证明,后来我打电话问住保中心一位姓杨的同志,我确确实实和我的家人在这个楼里居住的一年多了,这是个客观存在的事实,为什么不给开,他回复他也说不清楚,就是不给开,我想问问各位领导,老百姓办个事为什么这么难,一个小小的居住证明都办不下来,我那个环节有问题还是咱们政府的制度有问题,希望各位领导给予帮助,谢谢,万分感谢